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(十三)-普法宣传栏-平凉市农科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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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(十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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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803
发表时间:2015-07-21

第十三章 附 则

  第九十八条 本法有关农民的规定,适用于国有农场、牧场、林场、渔场等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职工。

  第九十九条 本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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